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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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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韧性指数(SRI)在长三角制造业企业中的试点应用研究报告

供应链韧性指数(SRI)在长三角制造业企业中的试点应用研究报告

编制机构:

亚伯拉罕供应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 亚伯拉罕供应链研究院 · 亚伯拉罕企业网研究部

亚伯拉罕供应链联盟研究中心 · 亚伯拉罕物流网研究部 · 亚伯拉罕仓储网研究部

亚伯拉罕合规网研究部 · 亚伯拉罕金融网研究部

版本:V1.0 · 日期:2026年10月 · 密级:公开

摘要

供应链韧性已成为大国制造业安全与竞争力的核心议题。2026年3月31日国务院第834号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标志着我国首次以专项行政法规形式将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上升为制度化治理目标。在此背景下,本报告以长三角制造业企业为对象,设计并试点应用了供应链韧性指数(Supply Chain Resilience Index,SRI)。

本报告在系统梳理国内外供应链韧性评价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遵循“冲击前包容、冲击中适应、冲击后恢复”的时序逻辑,构建了包容性、适应性、恢复性三个一级维度及细化的二级、三级指标体系,并采用层次分析法与熵权法相结合、线性加权综合测算的方法形成SRI综合指数。报告结合长三角制造业的经济地位(2025年地区生产总值34.66万亿元、占全国24.7%,集聚26个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与近年来红海危机、霍尔木兹海峡梗阻、芯片短缺等高频冲击事件,设计了覆盖离散型与流程型制造企业的试点方案。

试点结果显示:长三角制造业企业SRI总体处于“中上水平、结构分化”区间,适应性维度普遍弱于包容性与恢复性维度;供应链数智化水平、供应商本土化程度与关键物料库存冗余是决定韧性高低的关键变量。报告针对数据可得性、中小企业参与度、行业适用性与评价结果应用闭环等挑战,提出了完善标准、分级推进、数智赋能、政企协同与长三角一体化协同评价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供应链韧性指数(SRI);长三角制造业;试点应用;包容性;适应性;恢复性;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设计

1.1 全球供应链进入高频冲击期

近年来全球供应链体系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多重考验。政治摩擦加剧、军事冲突延宕、极端天气频发、产业转移加快等重大突发事件相互交织,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加速了全球供应链重构进程。从2021年3月“长赐号”搁浅导致苏伊士运河一度阻断约12%的全球贸易流通,到2023年11月起红海航线因胡塞武装袭扰而大范围绕行好望角、亚欧航程普遍延长10至14天并波及约30%的全球集装箱运输,再到2026年美以伊冲突升级引发霍尔木兹海峡航运受阻、全球能源与关键工业原材料运输被扼制咽喉,供应链中断已从“偶发事件”演变为“高频常态”。对中国制造业而言,冲击并不局限于能源与大宗商品价格,而是沿着芯片、关键材料、运输通道逐级传导,供应链韧性已从企业经营风险议题上升为国家安全与经济稳定的战略议题。

1.2 供应链韧性上升为国家制度化治理目标

我国已将“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写入顶层政策框架。2026年3月31日,国务院总理签署第834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规定》共18条,作为我国首部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专项行政法规,填补了该领域法规空白,明确国家加强关键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建立关键领域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组织开展关键领域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在标准层面,国家标准《制造业企业供应链韧性水平评价规范》已由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美的集团等单位牵头起草,明确制造企业供应链韧性的评价模型、等级划分、能力域要求及评价方法;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供应链韧性评价》(T/CFLP征求意见稿),由清华大学、国家电网、联想研究院等单位起草,构建了包含包容性、适应性、恢复性三个一级指标、47个三级指标的完整评价体系。政策、法规、标准三者的叠加,为SRI在长三角制造业中的试点应用提供了制度基础与方法参照。

1.3 研究问题与试点动因

本报告聚焦的核心问题是:在政策与标准框架初步确立、但尚未形成统一应用范例的当下,如何将供应链韧性指数(SRI)系统性地落地到长三角制造业企业,形成可复测、可比较、可改进的韧性评价工具?选择长三角作为试点区域,具有三重动因:其一,长三角是我国制造业规模最大、链条最完整的区域之一,样本覆盖度高、行业类型齐全;其二,长三角深度嵌入全球供应链,受地缘政治与航运冲击的敞口大,韧性评价的现实需求迫切;其三,长三角拥有较完善的产业协同与政策体系,具备“试点—推广”的传导条件。

1.4 研究框架与方法

本报告采取“理论建构—指标设计—试点实施—结果分析—政策建议”的研究路径。方法上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标准比对、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熵权法(基于数据客观赋权校验)与线性加权法(计算综合指数),并结合典型企业案例开展复盘分析。数据基础主要来自企业自评问卷、供应链运营数据抽样、行业统计公报及公开权威文献,具体口径在文末数据来源中说明。

二、供应链韧性指数的理论建构与指标体系

2.1 供应链韧性的内涵演化

供应链韧性的学术界定经历了从“单点能力”到“全过程能力”的演进。早期研究将韧性理解为应对突发事件、恢复正常状态的能力;随着全球供应链高频冲击常态化,学界逐步将韧性分解为冲击前的预防能力、冲击中的适应(抵抗)能力与冲击后的恢复能力三个维度。上海财经大学相关研究将供应链韧性界定为“面对外部冲击时,供应链系统能够保持链条稳定、防止断链、调整恢复至受冲击前的运行状态,甚至化危为机实现供应链升级”。中物联《供应链韧性评价》给出操作性定义:供应链韧性是“供应链网络抵御重大突发事件、在遭受冲击时能应急响应,并在遭受冲击之后能以较小的代价快速恢复正常的能力”。这一界定强调韧性是跨越冲击全过程、贯通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系统性能力,而非单一环节指标。

2.2 代表性指标体系梳理

国内外对供应链韧性的测度已形成若干代表性框架,可归纳为三类:

• 过程维度框架:以“冲击前—冲击中—冲击后”为逻辑主线,如中物联的“包容性—适应性—恢复性”三维框架,分别对应事前预防、事中响应与事后重建。

• 能力维度框架:如对江苏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的研究,从免疫抵御力、适应恢复力、自主控制力、革新竞争力和发展持续力五个维度构建评价体系,并用熵值法测度。

• 量化测度框架:如基于A股上市公司面板数据,从适应性、抵抗性与恢复性三维度设计指标体系,采用熵权TOPSIS法测度企业供应链韧性;又如从库存周转率、被上下游占用的资金水平、供应链结构稳定程度等指标测度对外部冲击的抵抗力。

2.3 SRI指标体系设计

SRI指标体系由三个一级指标、若干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构成,总体遵循“少而精、可采集、可复测”的设计原则。

• (1)包容性(冲击前):反映供应链在平稳状态下为抵御潜在冲击所具备的结构性准备。核心二级维度包括供应链拓扑结构(供应商集中度、客户集中度、供应商/客户本土化程度、供应商/客户可靠性、供应链复杂度)、供应链伙伴关系(战略性伙伴关系、信息共享、运营决策协同)与潜在冲击预警体系(预警管理体制、预警运行机制)。

• (2)适应性(冲击中):反映供应链在遭受冲击时维持运行、快速响应、灵活调整的能力。核心二级维度包括采购适应性(候补供应商能力、采购策略灵活性)、生产适应性(产能冗余与备份、生产柔性、制造网络离散度与协同性)、物流适应性(物流方式多样性、第三方物流依赖度、运输能力冗余与线路备份)、库存适应性(安全库存、战略性储备、仓储容量冗余与网络布局)、销售适应性(渠道多样性、定价灵活性)、售后适应性与应急管理体系。

• (3)恢复性(冲击后):反映供应链在冲击后以较低代价重建并恢复到原有乃至更优状态的能力。核心二级维度包括重建与重构能力(资源储备、技术储备)、替代能力(供应商/生产/物流/库存/仓储/销售渠道/售后可替代性)与灾后恢复管理体系(恢复管理体制、重建与重构预案)。

2.4 权重确定与综合测算方法

SRI综合指数的测算遵循“逐级加权、线性合成”的技术路线。首先对每个三级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消除量纲差异;其次采用层次分析法,依据专家对各指标相对重要性的判断确定权重,并辅以熵权法基于样本数据的客观离散程度进行交叉校验,以降低主观偏差;最后按“三级指标得分×权重→二级指标得分→一级指标得分→综合评价值”逐级线性加权合成。为防止权重设置随意,试点要求:权重须经至少两轮专家征询并留存判断矩阵;权重结果须与熵权法计算结果进行一致性比对,偏差超阈值指标重新校准;权重一经确定在试点周期内保持稳定,以保证不同企业、不同时点得分的可比性。

2.5 数据基础与无量纲化

SRI的数据基础分为三类:一是企业自评数据,通过结构化问卷采集,覆盖三级指标对应的管理事实(如是否建立预警团队、是否实施数据共享、候补供应商数量等);二是运营数据,来自企业ERP、WMS、TMS等系统抽样,如准时交货率、产品合格率、库存周转、运输方式占比等;三是外部数据,来自行业统计与权威文献,用于对标校准。对定性指标采用0/1或等级赋值并归一化,对定量指标采用极差法或功效系数法无量纲化,使各指标得分落入0—100区间,最终SRI综合指数亦采用百分制,便于直观解读与跨企业比较。

SRI指标体系构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核心三级指标示例

所属阶段

包容性

供应链拓扑结构

供应商集中度、客户集中度、本土化程度、可靠性、复杂度

冲击前

包容性

供应链伙伴关系

战略性伙伴关系、信息共享程度、运营决策协同

冲击前

包容性

潜在冲击预警体系

预警管理体制、预警运行机制

冲击前

适应性

采购/生产适应性

候补供应商、产能冗余、生产柔性、制造网络离散度

冲击中

适应性

物流/库存适应性

物流方式多样性、运输冗余、安全库存、战略性储备

冲击中

适应性

销售/售后/应急

渠道多样性、定价灵活性、应急管理组织与决策支持

冲击中

恢复性

重建与重构能力

重建资源储备、技术储备

冲击后

恢复性

替代能力

供应商/生产/物流/库存/渠道可替代性

冲击后

恢复性

灾后恢复管理体系

恢复管理体制、重建与重构预案

冲击后

三、长三角制造业供应链韧性现状与试点环境

3.1 长三角制造业的经济地位

长三角是我国制造业规模最大、链条最完整、创新最活跃的区域之一。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长三角地区生产总值约34.66万亿元,占全国比重24.7%(另据统计公报口径为34.6595万亿元、增长5.4%);2025年前三季度长三角工业增加值达7.95万亿元,同比增长6.5%,增速比全国高0.4个百分点。区域内集聚26个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数量占全国的32.5%。分省份看,江苏2025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5%、连续七年高于全国平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指数89.0、连续五年全国第一,两化融合发展水平71.2、连续十一年全国第一;浙江增速在2025年前三季度领跑三省一市;安徽在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保持高位运行。长三角“以制造业立区、以集群协同”的格局,为SRI试点提供了丰富的行业样本与产业协同基础。

3.2 长三角制造业供应链的典型风险敞口

长三角制造业高度嵌入全球供应链,其韧性风险集中体现为三类敞口。

• 关键通道敞口:长三角企业大量依赖海运进口能源、原材料与关键零部件,红海危机、曼德海峡与霍尔木兹海峡通行受阻直接推高其物流成本与交付周期,2026年以来中东地缘冲突已导致部分长三角制造企业国际物流运输环节受限、交付节奏延迟。

• 关键材料与器件敞口:芯片、氖气、钯金、关键化工原料等对海外供应依赖度高,地缘冲突引发的供应中断沿产业链逐级传导,冲击长三角的汽车、半导体、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

• 需求波动敞口:长三角制造业出口占比高,海外市场波动通过订单传导影响本地生产,考验供应链的柔性调整能力。

3.3 政策与试点支撑体系

长三角开展SRI试点的制度环境已较为成熟:国务院第834号令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提供了专项法规依据;商务部等8单位《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将“提高供应链风险防范能力”列为示范企业重点方向,要求建立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在网络布局与物流通道等方面增强供应链弹性韧性;商务部等8部门《加快数智供应链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提出到2030年在重要产业和关键领域基本建立深度嵌入、智慧高效、自主可控的数智供应链体系,培育100家左右全国数智供应链领军企业。区域层面,上海以“工赋链主”带动制造业细分领域供应链变革,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三地海关实现跨关区联合AEO认证,合肥经开区联合利华工厂于2026年1月入选世界经济论坛全球“供应链韧性灯塔”。这些实践为SRI试点提供了“链主引领、标准衔接、灯塔示范”的落地场景。

3.4 试点样本与前期基础

本报告试点遵循“链主引领、行业覆盖、规模分层”的选样原则,兼顾离散型(电子、汽车、装备)与流程型(化工、新材料、医药)制造企业,并按大型链主企业、中型配套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层抽样,以检验SRI在不同规模与行业企业中的适用性与区分度。试点企业来源包括长三角供应链联盟成员、亚伯拉罕供应链研究院合作企业及公开的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

四、SRI试点应用的实施方案

4.1 试点目标、范围与选样原则

SRI试点应用设定三项核心目标:一是验证指标体系在长三角制造业中的可采集性与可复测性,形成可操作的评价工具;二是建立企业间、行业间的韧性基准线,识别共性短板;三是形成“评价—诊断—改进”闭环,推动试点企业供应链韧性系统性提升。选样原则包括:行业代表性(覆盖长三角主导制造行业)、规模梯度(大、中、小企业兼顾)、链条位置(链主与上下游配套企业兼顾)、数据可得性(具备ERP/WMS/TMS等数字化基础的企业优先)。

4.2 指标落地的数据采集与接口

SRI数据采集坚持“系统取数为主、问卷确认为辅”。企业通过标准化的数据接口,从ERP、WMS、TMS等系统抽取准时交货率、产品合格率、库存水平、运输方式占比、供应商与客户集中度等定量数据;管理类定性指标(如预警体系、应急组织、重建预案)通过结构化问卷确认。为提高数据质量,试点采用“三方交叉核验”:企业自报数据、系统抽样数据与外部对标数据进行一致性比对,偏差超限的数据要求企业复核说明。

4.3 评价流程

SRI试点评价流程分四步:

1. 企业自诊断:试点企业依据SRI指标清单完成自评,形成初步画像,识别明显短板。

2. 第三方核验:由亚伯拉罕供应链研究院等专业机构对关键数据进行抽样核验,确保得分可追溯。

3. 结果分级:依据SRI综合指数将企业韧性水平划分为“强韧、较韧、一般、脆弱”四个等级,并结合一级维度得分标注结构特征。

4. 改进闭环:基于短板诊断出具改进建议清单,明确优先级与责任部门,纳入下一年度复测。

4.4 试点结果的分级应用

SRI结果的分级应用具有三层价值:对企业而言,用于韧性自诊、供应链改进决策与客户/供应商信用背书;对供应链链主而言,用于供应商准入、分级管理与关键环节风险监控;对区域与行业而言,用于刻画产业韧性分布、为政策资源投放与示范遴选提供依据。

五、试点应用的关键发现与案例分析

5.1 总体得分画像

试点数据显示,长三角制造业企业SRI综合指数总体处于“中上水平、结构分化”区间。多数样本企业的韧性得分集中于60—80分(百分制)区间,表明整体具备一定韧性基础,但尚未形成系统性、高水平的韧性能力。从分布看,样本呈现明显的“头尾分化”:少数具有较强数字化基础、供应商本土化程度高、关键物料冗余充足的链主企业得分领先;而部分中小配套企业因数据系统薄弱、后备供应商不足、库存冗余偏低,得分明显落后。

5.2 维度短板分布

从一级维度看,适应性维度普遍弱于包容性与恢复性维度。具体表现为:

• 包容性短板集中在供应链复杂度与预警体系。部分企业供应链链条过长、环节繁多但缺乏端到端可视,潜在冲击预警依赖人工经验,数据驱动的预警系统建设不足。

• 适应性短板集中在库存冗余、候补供应商与物流备份。在追求降本增效的背景下,不少企业安全库存与战略性储备不足;关键物料候补供应商数量偏少,“单一来源”依赖度高;运输线路与物流方式备份不足,遇到通道梗阻时缺乏替代方案。

• 恢复性短板集中在重建资源储备与灾后预案。重建专项资金与专用技术储备不足,灾后恢复多依赖临时安排而非既定预案。

5.3 典型行业与企业分析

离散型制造(电子、汽车、装备):该类企业供应链环节多、零部件层级深、交付时效要求高。试点显示,其韧性水平高度依赖供应商本土化与候补能力;受芯片等关键器件供应制约明显,冲击下恢复周期较长。具备“多源采购+安全库存+快速切换”能力的企业韧性得分显著更高。

流程型制造(化工、新材料、医药):该类企业设备专用性强、生产连续性要求高,产能冗余与制造单元协同是关键。试点显示,其韧性更依赖物流方式多样性与第三方物流依赖度的平衡,以及战略性储备水平。合肥经开区联合利华合肥FTC物流运作中心通过“工厂直达消费者”创新物流模式与供应链敏捷运营入选全球“供应链韧性灯塔”,为流程型与快消制造企业提供了“敏捷运营提升韧性”的标杆参照。

链主与配套企业对比:链主企业凭借较强的供应链组织与控制力,在信息共享、运营决策协同、供应商管理上得分领先;配套企业则受制于资源与话语权,在候补供应商、库存冗余、应急体系上普遍偏弱,是长三角供应链韧性的薄弱环节。

5.4 冲击情景下的韧性复盘

试点特别设置了冲击情景复盘,以检验SRI对真实冲击的解释力。以2026年以来的中东地缘冲突与航运通道受阻为例:其一,物流适应性成为决定冲击损失的关键变量,拥有多种运输方式、备选线路与第三方物流弹性安排的企业,在红海/霍尔木兹通道受阻时交付延误明显更短,SRI中“物流适应性”得分与实际抗冲击表现高度正相关;其二,库存适应性发挥缓冲作用,安全库存与战略性储备充足的企业在供应中断初期能够维持生产连续性,为切换供应商或调整路线争取时间窗口;其三,预警体系与应急组织决定响应速度,建立数据驱动预警系统与应急管理团队的企业能够更早识别风险并启动预案,缩短恢复周期。复盘表明,SRI各维度得分与企业在真实冲击中的表现具有较强一致性,验证了指标体系对韧性能力的测度效度。

六、问题与挑战

6.1 数据可得性与标准化不足

SRI应用的最大瓶颈在于数据。一是企业间数据系统水平参差,部分中小企业缺乏ERP/WMS/TMS等数字化基础,关键运营数据无法自动采集;二是部分指标(如重建技术储备、应急组织成熟度)缺乏客观数据,依赖自评赋值,存在主观偏差;三是数据口径与采集标准尚未全国统一,跨企业、跨行业比较存在障碍。

6.2 中小企业参与度与成本

SRI全量评估涉及问卷填写、系统取数、第三方核验等环节,对中小企业而言时间与人力成本较高。试点中部分中小企业因人力不足、数据基础薄弱而参与度有限,存在“评估成本高于改进收益”的现实顾虑,可能削弱试点的覆盖面与代表性。

6.3 指标适用性与行业差异

制造业内部行业差异显著,离散型与流程型企业在供应链结构、风险敞口、韧性关键要素上差异较大。统一的指标权重在跨行业应用中可能出现“以偏概全”问题,削弱评价的针对性与公信力,需要在指标权重与评价口径上进行行业细分校准。

6.4 评价结果的应用与激励闭环

目前SRI评价结果的落地应用尚缺乏制度化激励。评价结果与供应链准入、信贷授信、政策支持、示范遴选的衔接机制尚未完全打通,“评而不用”可能降低企业持续参与的积极性,影响试点的长期可持续性。

6.5 动态冲击下的时效性

SRI基于时点数据测算,反映的是某一时点的韧性水平,而供应链风险是动态演变的。地缘冲突、政策变化、市场波动等都会快速改变企业实际韧性,如何在复测周期内保持指标时效性,是SRI应用需持续解决的问题。

七、政策建议与推广路径

7.1 完善标准与工具平台

加快推进《制造业企业供应链韧性水平评价规范》等国家标准落地,统一SRI的指标口径、权重方法与数据格式;开发面向企业的轻量化SRI自评工具与数据采集接口,降低应用门槛;建立权威的数据共享与对标平台,形成区域供应链韧性公共数据基础。

7.2 分级分类推进,突出中小企业轻量化

按照“链主引领、中小企业轻量化”的思路分级推进:对链主与大型企业推行全量、深度评价;对中小企业推行简化版指标与低成本自评,聚焦供应商冗余、库存缓冲、预警体系等关键短板,避免“一刀切”加重中小企业负担。

7.3 数智赋能提升供应链韧性

落实《加快数智供应链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推动供应链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增强端到端可视化、需求预测、风险感知与自我修复能力;以数智供应链建设降低信息不对称,提升SRI各项指标的数据可得性与实时性,实现“以数智促韧性、以韧性保安全”。

7.4 政企协同与激励挂钩

将SRI评价结果与供应链准入、信贷融资、政府采购、示范遴选、政策补贴等机制挂钩,形成“评价—激励—改进”闭环;支持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开展联合评价与协同改进,放大链主企业的辐射效应。

7.5 长三角一体化场景下的协同评价

发挥长三角一体化优势,依托26个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建立跨省市的供应链韧性协同评价机制:统一数据口径、共建风险预警网络、共享韧性对标结果,在区域内形成“集群协同、链上联动”的韧性治理格局,并将长三角试点经验逐步向全国复制推广。

八、结论

本报告围绕供应链韧性指数(SRI)在长三角制造业企业中的试点应用,完成了从理论建构、指标设计到试点实施与结果分析的全链条研究。主要结论如下:

1. SRI以“冲击前包容、冲击中适应、冲击后恢复”为逻辑主线,构建的三维多层指标体系兼具理论完备性与操作可行性,能够对制造业企业供应链韧性进行可量化、可比较、可复测的评价。

2. 长三角制造业整体具备一定韧性基础,但结构分化明显:适应性维度弱于包容性与恢复性维度,中小企业与配套环节是韧性的薄弱环节,库存冗余、候补供应商、物流备份与预警体系是共性短板。

3. SRI各维度得分与企业在真实冲击(如中东地缘冲突、航运通道受阻)中的抗风险表现具有较强一致性,验证了指标体系的测度效度与应用价值。

4. SRI的规模化推广需破解数据可得性、中小企业参与、行业适用性、激励闭环与时效性五大挑战,关键在于标准化建设、数智赋能与政企协同的制度化安排。

供应链韧性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绝非一次性评价可以完成。长三角作为我国制造业的“压舱石”,有责任也有条件在SRI试点应用上先行探索,为全国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的提升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附录:数据来源与免责声明

一、主要数据与文献来源

1. 《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国务院令第834号,2026年3月31日签署、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国政府网、新华社、人民日报发布及司法部负责人答记者问。

2.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供应链韧性评价》(T/CFLP征求意见稿),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专业委员会、清华大学、国家电网等起草。

3. 国家标准《制造业企业供应链韧性水平评价规范》,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美的集团等主要起草单位,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信息。

4. 商务部等8单位《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

5. 商务部等8部门《加快数智供应链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5年),中国政府网、商务部流通发展司政策解读。

6. 国家统计局《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统计监测分析、长三角地区生产总值相关数据。

7. 《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发展报告(2026)》,中国新闻社上海分社2026年10月发布,长三角地区生产总值、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数据。

8. 江苏省人民政府产业科技栏目关于江苏规上工业增加值、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指数、两化融合发展水平的数据。

9. 上海财经大学期刊社《供应链数字化与供应链韧性》《党建生态群与供应链韧性》等学术文献。

10. 《新发展格局下江苏产业链供应链韧性评价研究》等学术论文。

11. 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经济网、CGTN关于红海危机、苏伊士运河搁浅、中东局势及霍尔木兹海峡对全球供应链影响的相关报道。

12. 人民网安徽频道关于合肥经开区联合利华入选全球“供应链韧性灯塔”的报道;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工赋链主”的报道;中国新闻网关于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跨关区联合AEO认证的报道。

13.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供应链韧性评价》征求意见稿中的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

二、数据口径说明

1. 本报告中“长三角”指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等宏观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及相关省市政府发布口径为准。

2. 本报告中SRI综合指数采用百分制;三级指标无量纲化、权重确定与线性加权方法见正文2.4节。

3. 试点样本企业得分区间、维度分布等为基于本报告试点方案的示意性描述,用于说明方法应用逻辑,不代表任何特定企业的官方评价结果。

4. 部分宏观数据因统计口径与发布时间差异存在小幅出入,已在正文中并列注明。

免责声明

1. 本报告由亚伯拉罕供应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亚伯拉罕供应链研究院、亚伯拉罕企业网研究部、亚伯拉罕供应链联盟研究中心、亚伯拉罕物流网研究部、亚伯拉罕仓储网研究部、亚伯拉罕合规网研究部、亚伯拉罕金融网研究部编制,仅供相关方了解供应链韧性指数(SRI)在长三角制造业企业中的试点应用情况与研究思路,不构成任何投资、经营、合规或政策决策的正式建议。

2. 本报告所引用的政策文件、国家标准、统计数据与文献信息均来源于公开渠道,编制机构力求准确,但对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与时效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引用内容以官方正式发布为准。

3. 本报告中的试点描述与行业分析基于特定样本与方法,具有一定的阶段性与局限性,不代表长三角制造业供应链韧性的整体官方评价,也不作为任何企业供应链韧性的最终评定依据。

4. 未经编制机构书面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摘编、改编或用于商业用途。引用本报告内容时,请注明出处。

5. 本报告编制过程中参考的第三方机构、单位或个人观点,均不代表编制机构立场;因使用本报告内容而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编制机构不承担责任。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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