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号码

    Abraham-scm
  • 2026-08-31
  • 0

深层级供应链金融发展:核心企业信用向二三级上下游传导的实现路径与风险管控

深层级供应链金融发展:核心企业信用向二三级上下游传导的实现路径与风险管控

作者单位:亚伯拉罕供应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亚伯拉罕供应链研究院、亚伯拉罕供应链联盟、亚伯拉罕金融网
报告完成时间2026 08

摘要

我国供应链金融行业规模持续扩张,但传统业务模式大多局限于核心企业与一级供应商、一级经销商之间,二三级及更深层级的中小微市场主体长期处于信用服务盲区。大量二三级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持有真实产业链交易债权,却因与核心企业不存在直接合同关系,无法直接共享核心企业主体信用,形成产业链内部的信用断层,加剧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制约整个产业供应链的韧性与安全稳定发展。

深层级供应链金融的本质,就是打通核心企业信用向二三级乃至 N 级上下游市场主体的传导链路,把核心企业高等级信用,通过贸易凭证数字化、凭证多级拆分流转、供应链全链路数据核验等机制,穿透传导至产业链毛细血管,使远端中小微企业依托产业链交易信用获得低成本信贷支持。本报告立足于国内产业供应链现实格局,梳理深层级供应链金融发展现状,剖析核心企业信用向下传导的现实堵点,系统归纳信用向二三级上下游传导的多元实现路径,识别业务推进过程中的各类内生与外生风险,搭建适配深层级业务场景的全流程风险管控框架,同时结合国内产业实践案例,提出行业发展优化建议,为产业端、金融机构、平台服务商开展深层级供应链金融业务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指引。

关键词:深层级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信用穿透;二三级上下游;信用传导;风险管控;数字债权凭证

一、绪论

1.1 研究背景

在产业链分工持续细化的大背景下,制造业、新能源、建筑工程、电子信息等主流产业的供应链链条被不断拉长,产业链分工呈现多层级嵌套特征。核心企业处于产业链枢纽位置,向上对接多级原材料、零部件供应商,向下辐射多层级经销商、分销商、终端服务商,二三级上下游企业是产业链稳定运转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类主体绝大多数为中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资产规模小、抵押物不足、主体信用评级偏低的经营特征。

根据行业调研数据,国内供应链金融整体市场规模持续增长,2024 年末国内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已经达到 45.9 万亿元,但是传统供应链金融业务覆盖高度集中于一级上下游合作企业,二级及以下供应商融资覆盖率不足 5%,大量产业链末端企业无法享受到供应链金融带来的融资便利。传统模式下,商业汇票、应收账款保理等主流工具,仅能够在核心企业与一级合作方之间完成确权流转,一旦向二级、三级主体继续流转,就会遭遇确权障碍、贸易真实性核验困难、信用效力衰减等多重障碍,信用链条发生断裂。世界银行调研显示,全球中小企业融资缺口高达 5.2 万亿美元,我国大量二三级中小供应商融资成本长期处于高位,部分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超过 18%,高融资成本进一步挤压中小企业利润空间,放大产业链资金链断裂风险,外部市场波动会沿着链条逐级放大,反向冲击核心企业的供应链安全。

国家层面持续出台政策引导供应链金融向产业链深层延伸。《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依托核心企业信用,加强对链条上下游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推动信用穿透至产业链多级市场主体。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的全面落地,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隐私计算等数字技术的成熟落地,为破解信用传导痛点提供技术底座,深层级供应链金融成为产业金融重要发展方向。但与此同时,信用向下穿透之后,风险同样具备链式传导属性,多级交易背景造假、核心企业确权道德风险、多层级业务信息失真、技术系统漏洞等新型风险不断显现,如何在实现信用有效下沉的同时完成风险闭环管控,已经成为行业必须解决的核心命题。

1.2 研究意义

理论层面,现有供应链金融研究大多聚焦一级上下游企业业务模式,针对二三级深层级信用传导的系统性研究相对有限。本报告厘清核心企业信用多级传导内在机理,区分不同传导路径的适用边界,构建深层级业务风险识别与管控体系,丰富多层级供应链金融的理论研究框架。

实践层面,对于核心企业,信用有效传导能够稳定二三级上下游合作生态,稳固原材料供给与渠道分销网络,降低供应链断链风险;对于二三级中小微企业,可以依托产业链交易获得低成本融资,缓解账期带来的流动性压力;对于商业银行、产业金融平台等金融供给方,能够拓展普惠金融业务场景,挖掘产业链长尾客户价值;对于监管机构,能够为深层级供应链金融业务规范发展提供参考依据,兼顾产业扶持与金融风险防范双重目标。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本报告综合采用文献研究法、行业案例分析法、归纳演绎法。梳理供应链金融、信用穿透相关公开研究文献,整理国内多家平台开展多级供应链金融的落地案例,总结信用传导的现实障碍、实现路径,分类识别业务风险,搭建完整风险管控体系。报告首先梳理深层级供应链金融发展现状与信用传导堵点,其次解析核心企业信用向二三级上下游传导内在机理,重点阐述各类实现路径,之后分类剖析业务全链条风险,搭建分层风险管控框架,结合实践案例总结经验,最后提出行业发展对策建议。

二、深层级供应链金融发展现状与信用传导现实堵点

2.1 深层级供应链金融发展现状

深层级供应链金融,区别于传统一级供应链金融,业务覆盖对象跳出核心企业直接签约客户,延伸至二级、三级乃至更多层级供应商、经销商,核心逻辑是把核心企业的主体信用,通过产业链真实交易关系进行拆解、传递,让不与核心企业直接签约的中小经营主体共享信用红利

从市场实践来看,国内已经诞生一批多级供应链金融落地案例。部分产业金融平台搭建数字债权凭证系统,将核心企业的确权应付账款转化为标准化数字凭证,凭证可以拆分、转让,一级供应商收到凭证之后,可以拆分转让给自己上游二级供应商,二级供应商继续流转至三级供应商,远端企业持有凭证就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国内部分省属产业集团搭建的供应链金融平台,业务穿透层级最高可以抵达第十级供应商,平台上线数年累计服务数千家中小微企业,有效降低链条末端企业融资利率水平。

从供给主体来看,参与深层级供应链金融的市场主体主要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商业银行,依托自身资金优势,对接产业平台开展多级凭证融资业务;第二类是核心企业自建产业金融平台,依托自身产业资源推动信用下沉;第三类是供应链金融科技服务商,输出区块链、大数据技术能力,赋能多方机构搭建多级流转系统;第四类是地方国资背景产业平台,围绕地方重点产业集群,推动产业链深层金融服务落地。

从业务工具角度,当前深层级供应链金融主流工具包含数字债权凭证、供应链票据、多级保理、订单链式融资、经销商链式分销融资等。但整体行业仍然处于发展早期,真正能够稳定覆盖二三级主体的业务规模占整体供应链金融比重仍然偏低,大量行业依旧停留在一级业务层面,信用穿透落地仍然面临多重现实阻碍。

2.2 核心企业信用向二三级传导的核心现实堵点

2.2.2 交易确权堵点

确权是信用传导的根基。传统模式中,核心企业只对一级供应商开展应付账款确权,二级、三级供应商和核心企业不存在直接合同,核心企业没有义务对二级、三级企业的债权进行确认。一级供应商和二级供应商之间产生交易,但是这笔债权没有办法直接绑定核心企业的高信用。即使底层交易真实存在,金融机构无法获得核心企业的确权背书,二三级企业就无法直接使用核心企业信用进行融资,确权障碍直接造成信用链条在一级节点发生断裂。

2.2.3 信用逐级衰减效应

信用沿着供应链层级向下传递会天然发生衰减。每增加一层交易节点,就会叠加一层中间供应商的经营风险。一级供应商可以获得核心企业 80%-90% 的信用价值,传导到二级衰减至 60%-70%,三级进一步下降至 40%-50%。衰减来源于中间企业经营不确定性、账期拆分、履约不确定性。层级越深,信用损耗越大,金融机构授信意愿随之降低,风险溢价抬升,融资成本上升,削弱深层级供应链金融的普惠价值。

2.2.4 贸易真实性核验难度提升

供应链层级越多,交易链条就越长,订单、发票、物流、货权凭证分散在不同市场主体手中。金融机构很难穿透核验二三级多环节交易的真实性。链条上存在虚构订单、重复转让债权、虚假货权等欺诈空间。部分案例中一级供应商与二级企业串通伪造交易单据,试图套取金融机构资金。多层级场景下,单据碎片化、数据孤岛问题突出,贸易背景核验成本显著抬升,制约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动力。

2.2.5 核心企业参与动力不足与道德风险

开展深层级信用传导,核心企业需要开放自身交易数据,开展确权确认,部分场景下还会间接承担付款义务,会带来自身内部管理成本上升。部分核心企业缺乏动力主动推动信用下沉。同时存在道德风险,部分核心企业滥用自身产业链强势地位,拉长账期,或者和一级供应商合谋虚构应付账款,虚假凭证向下流转传导至二三级企业,一旦发生违约,风险沿着信用凭证扩散,形成链式风险事件。

2.2.6 跨主体数据孤岛问题

产业链各参与方数据相互割裂。核心企业 ERP 系统、一级供应商财务系统、二三级中小企业业务系统、金融机构风控系统相互独立,订单、物流、发票、付款记录无法安全打通。传统手段很难完整还原完整的多级交易链路。在没有技术工具支撑的条件下,人工核验多级交易链路成本极高,效率低下,很难实现规模化业务落地。

三、核心企业信用向二三级上下游传导内在机理与实现路径

3.1 信用传导内在机理

核心企业信用传导,并不是简单把核心企业担保责任无限向下转移,而是以全链条真实贸易作为底层基础,将核心企业的确权应付账款,转化为可拆分、可流转的标准化信用载体,依托交易链路的传递,把核心企业的信用效力沿着交易关系传导至二三级市场主体

底层逻辑可以拆解为三层。第一层:基础信用源,核心企业具备较强经营实力,对应真实应付债务,出具确权凭证,形成信用源头;第二层:链路传递,依托真实上下游交易关系,信用载体经过拆分转让,穿过一级供应商,传递至二级、三级主体;第三层:价值兑现,二三级企业持有经过完整链路流转的确权凭证,金融机构可以追溯凭证源头为核心企业应付债务,以此作为授信依据,到期由核心企业完成兑付。

需要明确,信用传导不等于无限连带责任。二三级企业融资,底层还款来源是核心企业到期兑付的确权债务,中间各级供应商承担交易履约责任,需要区分 凭证兑付责任中间主体经营风险,中间某一级供应商经营出问题,不应该直接破坏底层凭证的兑付效力,这也是深层级供应链金融机制设计的关键。

3.2 路径一:数字债权凭证多级拆分流转路径

该路径是当前行业落地最广泛的信用穿透模式。核心企业对一级供应商的确权应付账款,上链转化为标准化数字债权凭证。该凭证代表核心企业到期无条件兑付的付款义务,凭证支持拆分、转让、质押融资。一级供应商拿到凭证之后,可以根据自身上游二级供应商的货款金额,把大凭证拆分成多份小额凭证,转让给二级供应商;二级供应商收到凭证之后,可以再次拆分转让给自己上游的三级供应商。二三级企业持有凭证,即可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质押融资,到期核心企业统一兑付凭证资金,资金沿着凭证持有链路完成清算。

适用场景:制造业、建筑工程、新能源等存在大量应付账款、长账期的上游供应商链条。
传导优势:可以高效穿透二级、三级甚至更深层级,凭证流转全程链上留痕,每一次拆分转让记录不可篡改,完整记录信用传递全链路。
关键约束条件:核心企业必须完成真实确权,系统要做好凭证拆分额度管控,杜绝超应付账款总额发行凭证;需要配套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办理质押登记,规避重复质押风险。

3.3 路径二:多级反向保理链式传导路径

传统保理业务大多只服务一级供应商,多级反向保理模式拓展业务边界。核心企业与保理机构签署总协议,确认自身应付账款债务效力。一级供应商将对核心企业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同时一级供应商将自身对二级供应商的应付账款同步纳入业务链条,二级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底层还款来源锚定核心企业对应应付账款;继续向上延伸覆盖三级供应商。金融机构穿透核查 核心企业 一级供应商 二级供应商 三级供应商完整交易链条,各层级贸易合同、发票、交货单据交叉核验,底层债务锚定核心企业信用,为二三级供应商提供保理融资服务。

该模式不需要凭证流转,依靠保理债权多层转让实现信用传导。但实操难点在于,每一层债权转让都需要完成通知流程,债权关系复杂,对底层交易材料完整性要求极高。
适用场景:产业链交易单据较为规范,企业具备完整合同发票交付凭证的产业集群。
短板:流程手续繁琐,层级越深,债权转让法律流程复杂度越高,业务规模化扩张难度大于数字凭证模式。

3.4 路径三:供应链票据拆分流转传导路径

供应链票据是标准化票据工具,由核心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交付一级供应商,票据具备可拆分、可流转属性。一级供应商可以将票据拆分,背书转让给二级供应商,二级继续转让至三级。二三级企业持有供应链票据,可以办理贴现融资。票据的付款义务人为签发票据的核心企业,票据天然具备多级流转法律基础,依托票据背书链条完成核心企业信用向二三级传导。

优势:票据具备成熟票据法律体系保障,法律效力清晰。
局限:供应链票据签发规模受核心企业资质、监管额度约束,市场整体流通规模有限,产业端普及度有待提升。

3.5 路径四:下游二三级经销商链式分销信用传导路径

前面三条路径主要面向上游多级供应商,本路径面向下游二三级、三级经销商。核心企业向下游一级经销商铺货形成应收货款,传统模式下只有一级经销商可以拿到核心企业配套金融支持。链式分销融资模式,把链路向下延伸至二级、三级分销商。核心企业、一级经销商、金融机构三方搭建分销风控模型,核验一级对二级、二级对三级真实分销订单、货物流转、历史回款记录。核心企业提供交易数据,设置货权管控、销售闭环回款账户,二三级经销商基于真实分销订货交易,依托整条分销链条以及核心企业产业信用获得融资,资金定向用于向上级主体采购货品,销售回款闭环回流至指定监管账户。

该路径信用传导逻辑和上游供应商存在差异,还款来源来自终端销售回款,核心企业信用更多起到产业增信、交易数据支撑作用,并非直接兑付义务,风险结构和上游应付类业务存在明显区别,风控重点聚焦货权、销售回款闭环管理。

3.6 路径五:数据协同赋能的弱确权信用传导路径

部分场景下核心企业不愿意出具直接确权凭证,无法使用凭证、票据模式。此时依托大数据、隐私计算技术,在不强制核心企业直接对二三级确权前提下,完成信用间接传导。多方在保护商业机密前提下,联合打通多维度交易数据:核心企业的采购订单下达记录、一级供应商生产交付记录、二三级供应商的零部件供货记录、物流仓储单据、历史履约付款记录,通过多方安全计算完成链路交叉校验,还原完整多级供应链交易事实。金融机构不直接拿到核心企业确权文件,但是基于完整可追溯的全链路交易数据,认定底层交易真实性,将核心企业产业信用作为重要评估因子,为二三级企业授信。

该路径属于弱确权模式,不产生刚性兑付义务,信用传导效力弱于确权凭证模式,适合核心企业确权意愿低,但产业链交易数据完整透明的产业集群。

四、深层级供应链金融全链条风险识别

深层级供应链金融业务中,信用向下穿透的同时,各类风险同样沿着产业链同步传导,风险来源覆盖核心企业风险、中间层级供应商风险、交易欺诈风险、法律合规风险、技术系统风险、操作风险六大类别。

4.1 核心企业端风险

第一,核心企业经营主体风险。核心企业是上游凭证业务的最终兑付来源,如果核心企业出现经营恶化、债务违约、破产重组,所有依托其信用的二三级融资业务将集中爆发风险,风险会批量向金融机构传导,属于系统性源头风险。
第二,确权道德风险。核心企业违规超额确权,虚构应付债务,开具虚假数字债权凭证;或者恶意拖延兑付到期凭证,利用产业链强势地位损害链上中小供应商以及金融机构权益。
第三,信息披露风险。核心企业隐瞒自身债务、对外担保、诉讼等重大风险信息,金融机构对核心企业真实偿债能力判断出现偏差。

4.2 多层级中间交易主体风险

一级、二级供应商作为中间传导节点,会引入多层叠加风险。一是中间企业自身经营风险,即便底层核心企业资质优良,如果二级供应商自身出现经营不善、涉诉、破产,会带来交易履约风险,影响上下游交易交付;二是中间企业道德风险,一级供应商截留凭证、伪造二级三级交易单据,虚构贸易背景,把虚假凭证向下流转套取融资;三是多层级关联交易风险,链条内部存在大量关联企业,通过关联交易虚构业务,放大业务欺诈隐患。

4.3 贸易背景真实性风险

多层级链条拉长之后,贸易造假的隐蔽性显著提升。风险情形包括:订单造假、重复使用同一笔底层交易重复开立多份凭证、货物流与资金流不匹配、发票与实际交易脱节。部分虚假交易经过多层转让之后,链路复杂,虚假痕迹被掩盖,金融机构识别难度大幅上升,一旦发生欺诈,风险会波及链条上多家中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

4.4 法律与合规风险

第一,债权转让效力风险。多级保理模式下,多层债权转让通知流程缺失,债权转让不具备完整法律效力,后续发生纠纷,金融机构无法合法主张债权。
第二,凭证法律定性风险。数字债权凭证属于产业自建凭证,不同于票据,国内尚未形成统一专门法律规范,发生纠纷时,凭证效力存在司法认定不确定性。
第三,重复质押风险。同一笔底层应收账款,多次转让、多次质押给不同金融机构,如果登记工作不到位,会产生权利冲突。
第四,业务合规风险,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变相抬高中小微企业综合成本、变相收取不合理费用等不合规经营行为。

4.5 数字技术应用带来的新型风险

深层级信用传导高度依赖区块链平台、大数据系统。技术风险包括:智能合约代码逻辑漏洞,出现异常拆分、异常流转;预言机风险,链下真实业务数据上链被篡改,链上凭证和真实线下交易脱节;系统网络安全风险,平台遭受网络攻击;不同平台之间数据标准不统一,跨平台流转凭证带来业务混乱。同时还存在数据隐私风险,多主体交易数据共享过程中发生商业机密泄露。

4.6 下游二三级经销商特有风险

面向下游经销商的链式融资,没有核心企业刚性兑付义务,主要风险集中在:终端销售不及预期,回款不足;货权管控失效,货物被违规挪用变卖;二三级经销商个体经营风险,经销商分散、数量庞大,单体规模小,个体违约概率高。

五、深层级供应链金融风险管控体系构建

针对深层级供应链金融风险特征,需要建立 源头管控、链路穿透、技术赋能、分层风控、法律兜底、动态监测六位一体的全流程风险管控框架,区分上游供应商业务和下游经销商业务差异化风控逻辑。

5.5 源头端:核心企业准入与确权管理

源头管控是第一道防线。严格开展核心企业准入评估,重点评估主体经营实力、资产负债水平、现金流、过往履约记录、行业周期,建立白名单准入机制,经营状况恶化的主体及时移出白名单。
严格管控确权环节,建立确权复核机制,凭证发行总额严格控制在核心企业真实应付账款余额之内,严禁超额度签发数字债权凭证。确权业务必须匹配真实采购合同、入库单据,做到账实对应。明确核心企业兑付义务,在协议当中约定到期兑付流程、违约处置机制,约束核心企业不得无故拖延兑付。持续动态监测核心企业经营、舆情、司法涉诉信息,一旦出现重大负面信号,及时暂停新增凭证签发,存量业务做好风险缓释。

5.2 链路穿透:多层交易真实性交叉核验

针对二三级多层链条,不能只核验融资申请企业的单据,必须穿透完整交易链路,实现全链路交叉比对。上游供应商业务,需要核验:核心企业与一级供应商交易材料、一级与二级供应商交易材料、二级与三级供应商交易材料,订单、物流、入库单、发票、付款记录多维度单据交叉校验。
借助供应链图谱技术,还原完整供应链关系网络,识别异常交易路径,识别异常关联交易、循环交易。对于数字债权凭证业务,完整留存每一笔拆分、转让全链路记录,每一笔融资业务都可以向上溯源直至核心企业原始确权债务。
针对多级保理业务,严格落实每一层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完成应收账款转让、质押登记,杜绝重复质押、重复转让风险。

5.3 分层差异化风控,区分不同业务模式

针对上游数字凭证、供应链票据业务:还款来源为核心企业刚性兑付,风控重心放在核心企业风险、确权真实性、凭证额度管控,同时也要评估二三级融资企业基础经营情况,杜绝融资主体恶意套现。
针对多级反向保理业务:重点完善债权转让法律手续,做好全链条单据留存。
针对下游二三级经销商链式分销业务:不存在核心企业刚性兑付,不能过度依赖核心企业产业信用,必须重点评估二三级经销商自身经营、历史销售回款能力,落实货权监管,设置销售回款封闭账户,回款优先归还融资,严控货权挪用风险。
针对弱确权数据协同模式:不做刚性兑付假设,严格控制授信敞口,降低单户授信额度,以小额分散为原则。

5.4 技术赋能风控,搭建动态监测预警体系

充分发挥区块链、图数据库、大数据、隐私计算技术价值。区块链存证确保凭证流转记录不可篡改;供应链图谱技术绘制完整供应链网络,识别异常交易路径;多方安全计算实现多机构数据协同核验,保护商业隐私前提下完成交叉校验。
搭建全链路动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监测指标分为三大类:核心企业经营指标、全链条交易履约指标、融资主体风险指标。监测核心企业债务率、逾期兑付记录;监测链条内订单履约、账期变化、凭证流转异常行为;监测二三级企业涉诉、失信、经营异常。设置预警阈值,一旦触发预警,及时启动风险处置流程。

5.5 完善法律协议与合同体系,做好权利保障

完善整套业务法律文本,明确各方法律权责。对于数字债权凭证,在协议中清晰约定凭证效力、拆分转让规则、到期兑付义务、违约追偿路径;多级保理业务完整设计债权转让、通知、登记全套条款;明确区分核心企业兑付责任、中间供应商履约责任,厘清各方责任边界。所有应收账款质押、转让业务,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办理登记,固化担保物权效力,降低法律争议风险。同时提前制定违约处置预案,约定出现逾期、欺诈场景下的追索路径。

5.6 集中度管理与限额管控

深层级业务容易出现风险集中于单一核心企业的问题。坚持集中度管控,针对单一核心企业对应的全部二三级融资业务设置总敞口上限,避免单一主体风险引发批量违约。对二三级中小微客户执行小额分散原则,控制单户融资上限,降低个体主体风险冲击。做好账期管理,融资期限不能超过底层贸易债权到期期限,杜绝期限错配风险。

六、行业实践案例简析

某省属产业集团搭建供应链金融平台,推出数字债权凭证产品,核心企业将应付账款确权转化为链上数字凭证,凭证支持拆分流转,业务可以穿透至二级、三级甚至十级供应商。平台上线之后,数千家中小供应商获得融资,链条末端企业融资利率得到明显下降。

该平台风控实践要点:第一严格约束核心企业凭证发行总额,凭证规模不超过真实应付账款;第二,所有凭证拆分、转让全部链上留痕,每一笔融资都能够溯源原始交易;第三,所有应收账款质押全部完成统一登记;第四建立核心企业动态监测机制,持续跟踪集团下属各核心企业经营与兑付情况;第五对多级供应商开展基础资质筛查,并非只要持有凭证就直接放款,兼顾底层凭证信用与融资主体自身风险。

同时该平台也暴露出行业共性问题:部分三级供应商交易单据收集难度大,部分中小企业数字化程度低,单据不全,增加核验成本;产业自建数字凭证司法效力缺少专门立法支撑,协议文本成为权利保障的核心依靠。该案例证明,深层级供应链金融具备现实可行性,但必须配套完整风控体系,不能单纯依靠核心企业信用,忽视链条各类衍生风险。

七、发展对策与行业优化建议

7.1 产业端:核心企业主动完善内部管理,理性推动信用穿透

核心企业要树立供应链全局思维,主动适度开放信用资源,优化内部采购、确权流程,完善应付账款管理,杜绝恶意拖欠账款。开展深层级供应链金融业务,需要做好内部风控,严控凭证发行规模,不超真实债务确权。同时推动自身供应链数字化建设,带动上下游二三级中小企业数字化升级,完善订单、交付、发票单据管理,为信用传导夯实产业基础。核心企业要厘清自身权责,理性设置兑付责任边界,不盲目无限扩大自身风险敞口。

7.2 金融机构端:建立适配深层级业务的风控模型

金融机构不能简单照搬一级供应链金融风控逻辑,建立适配二三级多层级业务的风控框架。不能仅仅依赖核心企业主体信用,要兼顾底层贸易真实性、中间链条风险、融资企业自身经营情况。区分不同业务模式风险差异,上游确权凭证业务重点管控源头核心企业,下游经销商业务重点管控货权和回款闭环。优化内部业务流程,培养懂产业、懂多级供应链金融的专业风控团队,用好数字化工具,提升多级交易链路核验能力,做好集中度风险管控。

7.3 平台服务商:规范技术平台建设,统一业务留痕标准

产业金融科技平台要规范数字债权凭证系统建设,完善凭证发行、拆分、转让、存证全流程管控,杜绝超发漏洞;做好智能合约安全审计,防范代码漏洞风险。推动业务全流程留痕,完整保存全链路交易、流转记录。积极对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实现质押转让信息登记。推进隐私计算等技术应用,实现多方数据协同同时保护企业商业秘密。

7.4 行业与政策层面,完善制度标准建设

加快完善多层级供应链金融相关制度规范,明确数字债权凭证业务相关规则,厘清各方法律权责,补齐司法认定依据。推动行业统一业务标准,引导行业规范开展信用穿透业务。持续发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作用,推动各类深层级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应收账款转让、质押登记全覆盖。鼓励产业数字化转型,扶持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能力提升,解决二三级中小企业单据缺失问题。同时加强行业监管,防范虚构贸易背景、虚假确权、变相抬升融资成本等乱象,在赋能实体经济的同时守住金融风险底线。

八、结论

深层级供应链金融,推动核心企业信用向二三级上下游传导,是破解产业链末端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的重要金融工具。当前信用传导仍然面临确权障碍、信用逐级衰减、多级贸易核验难、数据孤岛、道德风险等多重堵点。数字债权凭证多级流转、多级反向保理、供应链票据、下游链式分销融资、数据协同弱确权五大路径,可以适配不同产业场景实现信用向下穿透。

信用穿透不等于风险消失,风险会顺着产业链同步向下传导,业务需要面对核心企业主体风险、中间多层主体风险、贸易造假、法律合规、技术系统等多重风险。行业必须构建源头准入管控、全链路穿透核验、差异化分层风控、技术动态预警、法律权利保障、限额集中度管理的完整风控体系。

深层级供应链金融的健康发展,需要核心企业、金融机构、科技平台、监管多方协同发力。产业端夯实交易基础,金融机构优化风控体系,技术平台规范系统建设,政策层面完善制度标准。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有序推动核心企业信用向二三级上下游有效传导,真正发挥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价值,稳定产业链微循环,助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发展。

数据来源

1. 中国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公开统计数据

2.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业监管公开报告

3.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发展报告》

4. 万联网 &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供应链战略管理研究中心《中国供应链服务及产融调查报告 2026

5. 麦肯锡全球研究院供应链金融相关公开研究报告

6. 世界银行全球中小企业融资缺口调研报告

7. CIC 灼识咨询中国供应链金融科技行业蓝皮书

8. 国内多家供应链金融平台公开业务实践案例披露材料

9. Wind 金融产业数据库公开行业统计数据

免责声明

本报告由亚伯拉罕供应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亚伯拉罕供应链研究院、亚伯拉罕供应链联盟、亚伯拉罕金融网联合编制发布。报告内容仅为行业学术研究与观点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金融业务操作指引、法律意见。

报告所引用的数据、资料来源于公开可获取渠道,编制机构力求信息可靠准确,但不对全部信息的绝对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报告当中的分析、观点、预判均基于当前产业环境与公开信息,未来产业政策、市场环境、企业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相关结论会随之改变。

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不得以本报告内容直接作为开展投融资、供应链金融业务、法律诉讼的唯一依据。相关业务决策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充分咨询金融、法律、产业专业顾问意见,自行承担全部决策风险。未经编制单位书面授权,严禁对本报告内容进行篡改、商用转载、二次分发。报告版权归上述四家编制主体共同所有。

 

联系邮箱

website@abrahamscm.cn

微信二维码

扫一扫,微信咨询